为加强学科建设,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病科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工作,综合素质高,具有奉献和团队精神;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具有扎实的本学科理论,专业技术能力强,责任心强;
6.具备较强的沟通技巧,有良好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7.“年龄条件”中 “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6日(正常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银河一路利群时代超市南门西侧观光电梯5楼529室)
4、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最新学历认证报告1份);(具体请至学信网自行下载)
③相关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④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附件1);
⑤《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⑥本人自荐材料一份:包含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简历、奖惩情况、家庭成员状况等;
⑦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5、报名要求:
①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②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③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必要时医院将通过信息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名者相关事宜,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④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场报名时请主动出示“安康码”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四、考试
结合实际报名情况,具体考试方式、要求及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医院网站(http://www.szsdyrmyy.com)。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 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可进行复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招聘纪律,有违规违纪、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二)所有招聘相关信息均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布。如遇特殊情况,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四)该公告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 督 电 话: 0557-3058096(埇桥区卫健委人事股)
0557-3315661(宿州一院纪委书记室)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55012(人事科办公室)
查询网站: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szsdyrmyy.com)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