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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2022年12月招聘34名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1-03

公告详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示范性师范大学,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学术带头人。


·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原则。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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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考核程序及要求

(1)接收简历及代表作外审:招聘信息对外公开,应聘者可与附件中对应学科、学院的负责人联系。同时,将简历投递至邮箱:hsdwrc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与拟引进人才情况,由二级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考核人选,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二级学院需在面试前将拟定的引进人才代表作发至人事处,人事处在一周内完成代表性成果外审,并将外审结果反馈二级学院。

(2)考核:由学院按照学校人才引进文件要求组织考核。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有试讲、报告、技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评等方式;面试通过,商谈引进待遇及聘期协议。面试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3)职能部门综合评议:根据学院提交的有关学术带头人的材料由人事处汇同教务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中心、研究生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院、科学技术院等职能部门针对引进人才的学科、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3~5个工作日)。评议是否符合引进计划要求及引进条件、待遇。并将审议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

(4)考察:主要是由二级单位党组织或学校有关部门通过座谈、函调、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5)体检、公示:按照海南省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根据考核情况,经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天。

(6)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人员,学校将分批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

·其他事项

来校面试高层次人才学校提供2晚住宿(指定酒店)并报销往返路费。本公告由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1451、0898-65889721

15248939969、17330931959

电子邮箱:hsdwrcb@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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